江苏交警:“路怒”成交通事故发生祸首 占事故总量9.8%

03.12.2015  03:15

  中国江苏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罗鹏)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记者从江苏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全国查获“路怒”行为1733万起,同比上升2.8%。江苏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为“路怒”导致的占9.6%,这当中“不按规定让行”是罪魁祸首。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权威解释,“路怒”即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又被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江苏交警有关负责人说,“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

  今年以来,“路怒”行为(包括强行变更车道、强超强会、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在我省引发事故占事故总量的9.6%。在这些“路怒”行为中,最让人讨厌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这个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7.8%。也可以说,“路怒”事故中,八成多是不按规定让行引发的。

  除了酒驾、追逐竞驶、“路怒”等违法行为外,开车时接打电话、玩手机微信、抽烟、低头捡东西等“分心驾驶”行为,也是很危险的,需要车友们共同抵制。

  据公安部交管局权威解释,“分心驾驶”目前主要表现在日常驾车过程中发生的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信、低头捡东西等行为。据统计,2014年全国统计的简易交通事故(财产轻微损失、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656.3万起,其中由于“分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共有309.9万起,占到全部简易事故的47.22%。2014年,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因“分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共有7.4万多起,占事故总数的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8亿元。2015年以来,全国共查处“分心驾驶”行为40.3万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可见分心驾驶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据江苏交警总队介绍,今年1-10月份,全省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原因首位的就是“分心驾驶”,即“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事故总量的43%。

  今年以来,我省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2.19%,“酒驾”引发的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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