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请举报

27.05.2015  13:18

  常州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记者跟随执法发现:店主最希望一碗水端平

  执法现场

  “只要你们一碗水端平,大家都不要店外出摊,我绝对保证一张桌子都不放门口。”周一晚,本报记者跟随湖塘城管中队鸣凰分队在滆湖路上执法时,一位店外出摊的店主如是说。据了解,目前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现已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在全市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专项整治行动,经营者面临最高2000元的处罚。

  -市民投诉

  晚上8点至12点露天烧烤、店外出摊扰民

  “一到夏天,人行道上好多吃夜宵的,地上弄得很脏,也很吵闹。”常州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楼下的几家饭店到了夏天就打起了人行道的主意,将桌椅、烧烤炉搬到人行道上,十分扰民,周围群众意见很大。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每年夏季,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等违章行为多发,不仅对市容环境有不小影响,也会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有不少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前期摸底发现,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易出现的时间为晚上8点-12点,主要分布在竹林东路、大学城周边、紫荆东路、戚区段前路等80多处路段。”据常州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市民投诉的这些问题,已经安排城管队员上门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并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内的烧烤店和龙虾店经营户开展集中约谈,告知管理要求和违章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自行整改其违法行为,引导夜排档入室经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3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89条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责令改正并处500-2000元罚款;《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元-500元罚款,有违法经营设施的,责令拆除违法经营设施。

  -记者目击

  店外出摊情况仍有发生

  昨天晚上7点50,记者跟随湖塘城管中队鸣凰分队的城管队员来到了花园街上的一家龙虾店,店门口放了不少桌椅,煤气罐也放在走道上。因为菜汁酒水洒在了路面上,走起来有些滑。城管队员到场后找到了该店负责人,告知其违规行为后,依法对桌椅、煤气罐等经营用具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执法过程中,店主较为配合,并未阻挠。“这次不会进行处罚,但是要求他们写保证书,他们还是比较配合的。”负责此次行动的城管队员告诉记者,前期已经上门告知过,写完保证书会把桌椅等物品发还,不过,下次如果继续店外出摊,肯定会进行处罚了。

  在之后的巡逻中,一些“老油条”或多或少存在店外出摊的情况,看到城管队员后基本也都会配合执法。

  店主主动要求严格执法

  “只要你们一碗水端平,大家都不要店外出摊,我绝对保证一张桌子都不放门口。”滆湖路上的一位烧烤店老板表示他最担心的就是执法不公,让少数店主享受特权。他告诉记者,其实店里并不是没有空间,只是有时候客人要求坐在门口,又考虑到这样可以招徕生意,才违规经营。“我们搬出来的其实都是店里的桌子,里面完全坐得下。但是如果别人在门口做生意的话,我就会觉得不公平。只要城管执法时一视同仁,我绝对没有意见。”烧烤店老板一边说着话,一边将门口的桌椅收进店里。原本在吃饭的客人也都很配合,帮着一起收东西。

  “那边的烧烤店也把摊子摆在门口,你们管吗?”该店主指着西边不远处的一处烧烤店如是说。然而,就在对其执法的过程中,该烧烤店老板已经把人行道上的桌椅全部收了起来。

  采访中,城管队员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大店、小店没有任何差别,全部一视同仁,不可能有两个执法标准。“希望所有的店主能够放心,我们会一把尺子量到底,大家也不要有侥幸心理,只要违规了,我们肯定会依法处罚。

  在当晚的巡查执法中,鸣凰分队发放温馨告知书20余份,暂扣桌椅板凳20余张、煤气罐2个、电子称3个、刀具砧板3付。武进城管湖塘中队等城管执法人员在其他区域内一同展开巡逻执法活动,违规店主也都较为配合。通讯员杨国鹏

  本报记者郭靖宇文/摄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