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发文 配好配强驻法院人民调解员

26.11.2018  13:51

  近日,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好配强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将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成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基地。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强化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在选聘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优先从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及退休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民警、司法行政干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

  《通知》还明确将拓展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领域,探索将人民调解员编入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工作,协助速裁法官开展调解工作。适用速裁机制的案件,可以在开庭前由人民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经速裁法官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对于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请任命担任人民陪审员。

  《通知》提出将建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调解案件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此外,《通知》还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指导及考核管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各基层人民法院和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对驻人民法院调解员进行考核,并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引导驻法院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并纳入优秀、模范人民调解员评比表彰。 (记者戴丽娟 通讯员周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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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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