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撬动农机大发展

11.04.2016  09:00

  近日,兴化市农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农机信贷扶持实施办法》,这也是该市连续第5年出台农机信贷扶持政策。 

  2012年兴化市农机与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在全省首开先河,积极探索农机金融扶持政策,实行“农民购机贷款、利息财政买单”模式。购机主体按照购机总价的70%进行贷款,两年还清,财政给予年利率不超过7%的利息补助,由于贷款及贴息程序非常简单,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 

  近几年累计财政贴息364.65万元,直接带动农机购置贷款规模达到7380万元,缓解了购机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机积极性,高性能、大马力机具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供了装备支撑,保障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