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挥财政职能助力 “隐性福利”来富民

27.07.2017  13:12

        省财政厅聚焦富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居民“显性福利”和“隐性福利”增长双管齐下,全力支持全省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

        通过支持就业创业富民、实施重点群体激励政策、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积极引导和促进富民增收,增加居民“显性福利”。2017年,全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4.13亿元,综合运用资金补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相关人群的创业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惠及群体由以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对上述人群,省财政对贷款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市县财政对贷款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同时,针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8类重点群体,支持分群体实施差别化收入激励政策。安排12.8亿元,支持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6.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7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增加居民“隐性福利”。2017年,江苏省级财政合计安排教育支出302.17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将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提高到1.2万元,与中央高校持平。安排7亿元支持全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60元。安排1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全面落实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群众安居宜居水平。全力支持省“263”行动,2017年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52亿元。继续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出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安排12.5亿元,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苏彩轩)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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