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发挥抽检作用强化农资商品监管

29.07.2015  20:15


  全省工商部门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从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即时查处问题商品,优化抽检结果应用等三个方面着眼着力,努力实现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一是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时效性。结合专题调研成果和以往工作经验,省局进一步调整定向和不定向检测批次的占比,由基层单位自主确定的不定向检测比例提高到了70%,基层工商(市场监管)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决定抽检品种。打破了以往平均分配指标的做法,把各地的检测指标申请计划、农资经营主体实际数量、历年农资案件查办情况等作为考评要素,统筹考量、合理优化各地检测指标的分配,让指标跟着需求走,努力让检测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二是即时查处问题商品,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协同性。今年上半年,共有1098批次的被抽检商品已完成质量检测并出具报告。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商品,省局专门制定方案,采取了省级自查自办一部分、跟踪市县(区)督办一部分、行政约谈一部分的办法,使抽检结果效用最大化。特别是对梳理出来的11批次故意造假、实测有效成分与标称相差较大的严重不合格商品,坚决从快从严查处,目前11批次严重不合格商品均已立案,其中有3件已经办结。
  三是优化抽检结果应用,增强工作的长效性、系统性。截至6月底,依托农资商品抽检结果,全系统已经立案办结农资案件224件,案值合计196.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9.65万元。在强化执法办案、切实解决问题于当下的同时,我省工商部门从落实长效的角度谋划,进一步做实以下工作:适时行政约谈相关不合格农资商品的生产商、经销商,通报抽检结果,宣讲相关法规,坚持指导规范和批评教育并重,引导和促进企业自律;待相关案件处理完毕、形成定论后,利用新闻媒体和相关信息平台,将严重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名称及其生产商、经销商进行公示,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逐步提升消费过程中的拒假防伪能力;适时向农业、质检等部门通报抽检结果,由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问题商品实施重点监管,以信息共享推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