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通告

23.01.2015  19:14
       公安部日前发布通告,要求各地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通告要求,各地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人员密集场所要迅速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制定相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警方提醒,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