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修订后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

28.02.2015  17:26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纲要明确,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为保障人权,纲要还规定,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最高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改革举措后,最高法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四五改革纲要”进行修订。今天发布的新“四五改革纲要”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纲要发布后,最高法将配套推出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制度,实行台账式督办和项目式管理,做到每项改革任务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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