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确定今年反腐“任务清单” 惩治腐败上不封顶

05.02.2015  07:41

1 探索问责倒逼 履职新机制

2 探索部分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述责述廉

3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4 严肃查处5类案件和行为

5 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龙虎网讯 本月3日召开的十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确定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5类案件和行为、探索部分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述责述廉、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等,成为新亮点。

常态化问责”倒逼依法履职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处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委常态化问责的意见,探索问责倒逼履职的新机制。

将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开展制度清理、修订和廉洁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制度衔接工作。

探索部分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述责述廉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将实行经常性检查和年度性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信访监督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考核。

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在全委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探索部分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述责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评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一案双查”制度要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在今年的反腐败工作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各司其职联动办理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党纪政纪处理衔接,建立派驻机构行政处罚案件线索报送机制。

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案件工作的督促指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形成上下联动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案件和问题线索原则上先向上级纪委报告,再向同级党委报告。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的,将严肃问责。

严肃查处5类案件和行为

2015年的案件查办工作,将坚持“惩治腐败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企改制、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惩处。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内容进行常态抽查。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公开曝光的力度。

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2015年,将制定《南京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区级纪委的内设机构调整。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今年将改革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干部廉政谈话、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巡视联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意见反馈,牵头协调整改落实工作。

将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通讯员 吴 德 记 者 许震宁)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