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子被蹭3岁孩童成被告 双方为25元争执不下

02.06.2015  14:46

  近日,昆山法院受理了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案子,其中一名被告人才3岁。法官好不容易将他们调解完,结果双方又为了25块钱受理费争执不下。

  今年2月13日,在昆山花桥一停车场内,解某将车停稳后准备下车。此时谢某3岁的儿子已经急不可耐,猛地将车门推开。没想到用力过猛,车门与停放在旁边的李某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车上有多处划痕。

  事发后,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并无结果。李某报警后警方认定解某的儿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解某不服,拒不赔付李某的车辆损失。

  李某越想越不服,越想越生气,于是在一个多月后,一纸公文将解某及其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车辆损失400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

  庭审中,解某认为儿子事发时才3岁,轻轻一碰,力道不可能造成李某车辆如此损害。李某则坚持认为车辆损伤是解某儿子造成的,不能不负责任。最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某愿意赔偿400元车损,但25元受理费怎么也不愿意赔偿。李某当时处于激愤状态,不愿意调解,一定要让对方赔425元,一分钱都不愿意让步。

  为此,法官再次调解,李某最终同意解某支付400元车损费,25元受理费就算了。(记者小郁通讯员张洁)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