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通过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验收

23.01.2017  02:03
 

1月19日,在阜宁县举行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验收评估会议。

2012年,阜宁县核心区城南新区获省住建厅批准成立“阜宁县城南新区一期工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区”。近年来,阜宁县不断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示范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9个,总建筑面积64.9万平方米,其中建成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50.6万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4个,总建筑面积35.87万平方米,占比达55.3%,已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照明、新农村建设、住宅全装修、绿色施工等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

专家组听取了示范区建设汇报,审查了台账资料,并抽查了德惠尚书房、喻口古镇、陈良居委会安置点、金沙湖、天鹅湖国际广场酒店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家组认为阜宁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金沙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建议阜宁县总结示范区创建经验,查找不足,继续深入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县建设,努力使阜宁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先全省、创出特色。(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