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财政局“三强化”加强财会人员管理

23.01.2015  12:49

   一是强化人员业务培训。 落实全县会计工作意见,加快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基地建设,引入社会资源,提升师资力量,培育会计人才。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建立会计人员网络教育平台,提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邀请县内外会计方面名师专家,常态化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镇区财政所、财政业务骨干到财经院校开展更新知识培训,提升财务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会计制度落实。 严格执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是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各单位一律不得招录、聘用无证从业人员;县直主管部门、镇区、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和重点纳税企业要按照法治化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点检查制度,试行对国有企业实行财政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力度,将会计信息抽查结果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更新、预算资金的安排挂钩,与企业单位和社会经济组织申请财政担保、过桥、项目申报、税收减免与政策性退税、县政府专项奖励等挂钩,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财会人员管理。 强化县财政局对全县会计及财政财务等基础工作的统一管理,推行镇区财政所全体人员“县镇共管,以县为主”的基本管理模式,对县直部门财务科长编制单列管理,建立县内会计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和镇区财政所长、县直部门财务科长和县财政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每年由县财政局提出会计交流方案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在征求镇区党委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批准实施。充实镇区财政所人员力量,逐步将镇区财政所人员调整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增强干部队伍稳定性,激发干部队伍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