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立案数上升超五成

22.04.2016  11:20

  晨报讯(记者黄欢)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自去年9月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完成以来,全省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565件、同比上升56.5%,党政纪处分9206人、同比上升53.4%。纪检监察部门共对1429人谈话函询,对362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干部实施问责,同比上升214.8%。

  改革以来,基层纪委聚焦主业、“轻装上阵”,县级纪委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一般不少于3个,对机构较多、编制少于3个的进行精简,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最多不超过11个,确保主要力量压在监督执纪上。目前,95个县级纪委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的内设机构626个、人员编制2644个,分别占机构、编制总数的71.8%、79.2%。县级纪委改变了过去“大而全”的粗放式监督,将原来承担或牵头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绩效管理、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不再直接参与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务用车购车审核、招聘考试等工作的现场监督,更加注重通过问责、抽查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履行职责。

  县级纪委集中执纪力量,大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开展巡察、挂牌督办、通报曝光、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市拆迁改造等方面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问题,以及窗口行业和服务领域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改革还推进了纪检体制改革和防止“灯下黑”,内设机构在7个以上的89个县级纪委全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去年10月以来,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197件,其中谈话函询149人、立案23人、组织处理16人、党政纪处分22人。县级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提名考察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组长489人,有力推动了纪检体制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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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