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民政局“八全”举措做好《慈善法》实施宣贯

31.08.2016  13:03

      为集中宣传、贯彻落实9月1日正式施行的《慈善法》,迎接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东海县民政局从增配慈善工作人员、力推宣传高峰、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全力做好《慈善法》实施宣贯各项工作。

    一是全员研读、全文精通《慈善法》。深刻理解《慈善法》对于民政部门的意义,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把《慈善法》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摆到当前所有工作前面。印发关于四个方面十六项任务学习材料,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把其当成“打铁显得本身硬”的基本要件,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最重要举措和基本遵循,建设贯彻《慈善法》“全系统人人通”工作队伍。

      二是配全编制、全程拉开会管理序曲。针对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下放到县一级民政部门的新要求,提出“能力在先”工作理念,以人员保障为前提,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做好人力支撑。近期围绕“会宣传、会登记、会研究问题、会搞特色、会放大慈善亮点”“六会”进行模拟训练,确保以崭新姿态落实《慈善法》。

      三是全局谋划、全力跻身宣传领域。首先面向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新媒体,推出《慈善法》原文宣传、精典解读、慈善规范、透明募捐等创意宣传内容与载体,全平台占领舆论阵地;其次面向123万群众,在县城闹市区、每个乡镇、人多大村拉出过道横幅,营造抬头可见宣传氛围;面向低保、老龄、婚姻、殡葬、残疾、涉军、自治组织等民政对象群体,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实现宣传渗透的最深化。

      四是全面协调、争取社会全盘参与。抓住这部法律涉及面广量大的特点。展示 “大民政”风范,全面协调,争取“三层共力”。一个是党政层面,涉及党、政、群、团组织;二是社会层面,涉及工、农、商、学、兵、志愿组织各界;三是民政层面,涉及社会组织登记、福利慈善、规划财务、社会工作、救灾减灾等多个机构。建立部门之间运行协调机制,在慈善法实施过程中描绘责任共担路线图,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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