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检察院:依托信息平台 优化案件管理

04.08.2015  12:15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检察机关办案的最高准则。泗洪县检察院运用案件统一应用系统,不断优化升级案件管理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流畅运行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双轨评查,去除隐藏“死角”。该院在按照《泗洪县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进行常规评查的同时,采用查阅案件卷宗与抽取统一应用系统内法律文书检查相结合的双轨制评查方式,从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评查,使存在的问题没有隐藏“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要求承办人对案件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充分运用平台,推动优化升级。该院使用统一应用系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后,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充分运用该平台进行案件受理、审查办理、审核审批、文书用印、律师接待、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并通过交流论坛、《个人用户自查表》等方式讨论、反馈发现的系统应用和案件流程设置问题,为统一应用系统的升级工作提供第一手依据。 

  实时流程监控,加大监督力度。该院通过使用统一应用系统中案件超期预警、案件风险评估、涉案财物管理等功能,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违规办案,今年以来口头提示法律文书使用不当、超期办案等违法情形2件,已经纠正2件,对该院办案活动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