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三举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11.05.2015  18:40
      近年来,东海县检察院在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坚持立足于依法办案又做到情、理、法交融,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真诚沟通,用心化解矛盾。 大部分信访案中的诉求形式很相似,无理要求和有理要求相互交叉,所以耐心倾听、真诚沟通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该院接访人员在接待信访人时不轻易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耐心倾听信访事实和理由,从中探究对方的心理,找出问题的症结,在稳定信访人情绪的前提下,因势利导,针对其心理症结,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端正心态,正确对待所反映的问题。同时接访人员在接访过程中换位思考,对信访人的提问不怕麻烦均都细致解答,对合理的诉求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对困难信访人的处境表示同情和理解,尽量和信访人拉近距离,并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全面认真分析信访事项,指出其无理和合理之处,并耐心释法说理,使其感到接访人员是在真正帮助他,尽力让其信服。

      二是联合接访,提高解决群众诉求实效。 控申部门加大与其它业务部门、公安机关、各乡镇信访部门以及民间调解组织的联合接访力度,注重强化各环节的联合一体化无缝衔接,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案件信息跟踪、沟通协作解决等工作,以“纵横交叉、立体推进”的模式加强外部衔接、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合力化解信访矛盾。为此,该院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等其它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对所办案件的答复、处置和释法说理工作,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信访人积极与其乡镇信访部门和民间调解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案件的信访动态,协调解决措施和稳控策略,充分利用亲情、乡情的优势化解信访人心中疙瘩,让其进一步产生认同感,客观对待信访事项,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规范办案,有效解决涉检信访隐患。 化解涉检信访隐患最终还是要看案件办理,信访隐患往往伴随案件的办理过程,只有规范办案、依法办案、公正处理才是化解涉检信访的基础和根本。该院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两个至上,三个注重”原则,即事实、证据至上,法律流程规定至上、法律文书表达注重语言文字的斟酌、注重语句段落间的逻辑关系、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无论是信访案件还是其它民事刑事案件的办理不因信访人情绪激动、无理闹访而动摇、妥协,克服外界阻力,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秉持只要案件的实体、程序没有瑕疵和错误,经得住历史考验,就能彻底化解涉检信访。所以该院近年来很少有重大涉检信访问题发生,即使有小的涉检信访案件也只是因信访人个人误解而发生,经过该院依法办理,耐心解释也都一一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