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审计局出台制度汇编强化“审计业务规矩”
6月30日,《泗阳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制度汇编》下发至全体干部职工,这是该局为认真落实省厅及宿迁市审计局《全面实施“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新出台的制度汇编内含经修订完善的10项业务管理制度,从业务流程、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点要求、项目进度、现场监督、项目审理、业务会议审定、案件线索移送、审计整改督查、执法过错追究等方面对审计业务进行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控业务,建立健全可操作、可制约、可问责的“审计业务规矩”,强化审计业务规范的长效管控。
规范项目操作流程,强化项目计划管理 。制定审计业务流程图,分为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项目归档阶段,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此流程进行操作。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地方政府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进行统一编制、任务下达、调整和执行。坚持量力而行、讲究实效的原则,突出审计重点,安排任务均衡,避免重复交叉。计划一经下达,各科室必须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完成,并纳入重点工作月报内容,由监察室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确立项目进点会制度,加强项目进度和现场管理,明确审计回访要求 。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进点会制度》,明确财政收支、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进点会流程,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扩大审计影响力。下发《泗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管理暂行办法》,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审计效率。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现场监督及审计回访暂行办法》,规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廉洁从审,防范廉政风险。明确了审计进点、举报制度执行、审计纪律执行、落实兼职廉政监督员制度、外勤费用计划执行、领导审计现场廉政巡查制度等监督主要内容。明确项目实施后由局监察室从审计效率、廉洁自律、职责履行、审计决定执行等方面进行回访调查。
规范项目审理,订立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防范审计风险 。制定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分为初次审理和二次审理,初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并作出是否采纳情况后进行。审理可以采取报送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各类审理文书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依据。为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自由裁量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制定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从项目界定、审议程序、审议重点、综合考量等方面对业务会议制度进行规定。
规范案件移送处理,强化审计整改督查 。制定出台《泗阳县审计局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办法》,及时、有效、规范移送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提升审计监督效果。确定移送主要事项及应移送的部门。对移送处理相关文书的草拟、审定、签发作出详尽规定。为加强审计执法力度,规范和加强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出台《泗阳县审计局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从审计决定执行、整改事项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等方面进行整改督查,并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在公告相关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同时,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执行审计问题整改的、屡审屡犯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强化过错责任追究 。为促进审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制定出台《泗阳县审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经办人、审核人、审理人、批准人应承担的过错责任作出详细规定。审计执法过错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同时对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式、从重处理情形、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予以明确。责任追究程序,由质量检查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先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由局党组进行讨论,作出处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田军林 王小平 徐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