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审计局“五项制度”促进工程审计提质增效

14.11.2014  15:46

  沭阳县审计局通过建立和实施五项制度,加强政府工程审计管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促进工程审计提质增效。1至10月份,共审结政府工程审计项目403个,送审金额25.81亿元,审定金额20.89亿元,审减工程造价4.92亿元。
      一是实行工程审计周报告会制度。每周一定期召开工程审计报告会,听取各工程审计项目责任人及协审单位汇报一周以来工程审计项目完成进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争议的事项等,并及时研究处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实行工程变更“六方会签”制度。工程变更和改变材质签证时必须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共同参加审核,对手续齐全和确需变更的,及时办理现场跟踪审计报告单,留存有关影像资料。此举有效防止了施工单位随意签证,避免结算审计时出现争议,为工程结算提供质量保证。  
      三是完善工程跟踪审计制度。修订出台《沭阳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跟踪审计现场监督管理办法》、《沭阳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跟踪审计资料送审管理办法》、《沭阳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跟踪审计报告单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跟踪审计质量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流程管理、结果运用管理等,全面推进政府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在安排审计项目时,向接受任务的协审单位下达《限时办结告知单》,明确审计内容、完成时限等。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事项,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提出延长时限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凡违反限时办结规定的,将对项目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通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增强协审机构和协审人员的时间观念,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五是推行集中办公制度。要求协审中介机构的工程审计人员到局内集中办公,一方面,便于审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提高审计透明度,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外界干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