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司法局“四个一体化”推进实战化

28.03.2016  18:22

建湖县司法局坚持实战引领,采取“四个一体化”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实战化水平。

一是基础设施推进一体化。 做实司法局。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一中心、四大队”,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向中心服务窗口前移,形成“小机关、大窗口”模式,科室为中心提供支撑,推进职能窗口化。做强司法所。加大硬件、软件建设力度,全县80%以上司法所达省优秀司法所标准。整合镇司法行政资源,法服所人员进驻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做优司法行政服务站。着力打造司法站“升级版”,按照“六有”、“六统一”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全面建成村级司法行政实体服务平台。做活法律服务社。探索在每一个村(居)民小组成立一个法律服务社,努力将法律服务推送到群众家门口。

二是信息化应用与管理一体化。 推行“4+3”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县镇村组四个层面推行三级管理,即县局与各司法所,各司法所与辖区各司法行政服务站实行视频互联互通,县局对司法所、司法所对司法行政服务站进行可视化指导与管理。同时,各司法行政服务站与各法律服务社、各法律服务社与村(居)民通过互建“微信群”进行指导与服务,将信息化管理触角延伸到城乡最基层,实现全覆盖。

三是资源配置一体化。 机构统一设置。坚持全县一盘棋,将司法行政职能机构设置从县局一直延伸到镇、村、组。人员统一调配。对政法专编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实现县镇双向交流,安排机关青年干部到司法所担任所长进行基层锻炼,选调司法所优秀人员到局机关工作。县局招聘的“两类”社工和专职调解员每年在镇与镇之间进行一定比例的流动。业务统一开展。全县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按条线制订统一的年度计划,由分管局长牵头,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局所站社统一管理,确保全系统同频共振,增强工作效能。经费统一管理。全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经费和办公经费,由县局进行统一管理。各项经费按一定额度下拨司法所,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提高了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质效。

四是考核评价一体化。 建立县镇村三级司法行政机构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日常工作局所下考一级,年度考核县局一杆到底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兑现制度,并实行局领导与挂钩条线、机关科室与挂钩所、所长与司法所、各所与挂钩片区捆绑考核,量化积分,考核结果与评优和职级评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