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召开省《条例(修正案)》宣传贯彻实施推进会

20.11.2014  10:45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正案)》,增强权威性,提高执行力,促进“禁实”、“禁粘”、推新工作向纵深推进。11月7日,滨海县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推进会,会议由县政府办杨月东副主任主持,县各墙改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单位、各镇区分管负责人,城镇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各相关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县经信委主要负责人从《条例》修改的必要性、《条例》修改的过程、《条例》修改的内容、《条例》修改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解读说明,强调修正后的《条例》,为巩固“禁粘”、“禁实”成果,大力推进乡镇“禁粘”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新型墙材,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县政府李军副县长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发展新型墙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发展新型墙材是调整墙材产业结构的需要;发展新型墙材是建筑业现代化的需要。思想上再重视,行动上不懈怠,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强化宣传,严格执法,不断巩固提升“禁粘”、“禁实”工作成果。要拓展墙材革新宣传范围,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要强化砖瓦窑业专项整治,严守墙材革新源头关;要强化建筑工程专项整治,严把墙材革新应用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常态化,规定动作做到位、长效化。三是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形成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的强大合力。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水平,完善充实墙改机构,增强指导协调能力;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职,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上下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征管、促进应用。切实加强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力度,做到应征尽征,应退尽退。对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应用项目,加大贴补扶持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从根本上调动生产企业研发新型墙材的积极性,激发工程项目应用新型墙材的主动性。

  县政府分管县长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奖惩。县经信委、住建局、国土局、八滩镇围绕各自履职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既肯定了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又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举措,达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鼓舞斗志、强势推进,强化宣传、造浓氛围的效果,必将有力地促进“禁粘”、推新工作向纵深推进和墙材革新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省墙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