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召开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协调会

29.12.2014  09:49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12月26日,宝应县副县长杨步云召开协调会,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步云充分肯定了全县近年造林绿化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指出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宝应县已荣获“全国园林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的荣誉称号,具备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条件和基础,无论是在绿化的面积还是绿化的层次上,都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

  杨步云强调,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工作虽有一定的基础,但真正要做好这项工作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工作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还没有深入人心。造林绿化的认识程度无论是在领导层面、群众层面、社会层面都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二是城区绿化和农村绿化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城区绿化水平档次提升较为明显,而农村绿化还大多停留在自然发展的水平上,希望能抓着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机会全面推动村庄绿化各项工作。

  杨步云要求,一是把创模工作放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在具体工作中作出周密的部署,作出严格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全面推动创模工作。二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支持配合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创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综合性要求高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切实得力。三是节俭开展创模工作。本着节俭的意识,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的要求开展工作,要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氛围,依靠社会力量,发动人民群众,在县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社会资源资金,全力开展这项工作。

  会议还下发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任务分解表,对创建任务进行了细致的分解、落实,并与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意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