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工作

05.02.2015  18:17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工作是一项惠农利民工程,目的是为了提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如东县财政局利用省补资金的扶持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真正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严格审查校企合作办学质量,严禁为补贴而发证。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参培积极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如东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开班申请、培训及考试、补贴申请、财务核算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开办申请定点培训机构须向县就管中心提交书面的《如东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如东县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报告备案书》并附上本期教学大纲、办学计划、课程安排、指导老师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校企合作的班级,另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员工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和近三个月企业社保缴费清单及企业承诺书(承诺参培人员均系本企业正式员工,并且已参加社会保险),参培对象所报培训考试工种必须与实际岗位一致。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上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期培训班均实现小班培训,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一次申请开班培训,不得超过两个班,培训期不得少于40天,并必须制作《听课证》,集中上课实行到课签到制度,并将培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教学视频上传到县就管中心培训科。县就管中心工作人员对培训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及回访,并做好记录。县工考办组织相关工种的考评员和县就管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到现场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一律闭卷。 

  培训机构根据加盖公章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的《享受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人员花名册》、学员签到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员家庭一折通、学员和户主的户口簿复印件,学员书写的委托书(委托培训机构代其申请农村劳动力获证奖补)以及培训机构开据的培训费收费票据、一同提交给县就管中心培训科,申请培训补贴。县就管中心培训科接到培训机构申报的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并在《花名册》上的经办人栏签字确认,然后分别送达县就管中心分管主任、主任签字、加盖相应的公章,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的花名册整理并发送给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后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各培训机构要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按会计制度要求建账核算。加强培训收支活动管理,按正常程序开展培训费收支及补贴业务活动。培训学校申请开班得到批准后,按时直接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用,并向每个缴费人开具正式的培训收据。成人学校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必须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票据。培训机构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各成人学校要及时将收取的培训经费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