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住建局积极推广建设绿色建筑

14.06.2016  21: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的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推进金湖县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确保绿色建筑工程造福社会人文和生态环境。

为了在全县上下推广绿色建筑工作,住建局墙改办主动牵头倡导县政府把发展绿色建筑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状,从组织上强化各级主要领导支持绿色节能建筑工作的责任。在节能宣传周活动到来之前,局墙改办召开了专题会议,重点部署落实节能周宣传工作,做到了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街上有标语、网上可查询。先后在《金湖快报》和县住建局网站上安排专题宣传报道,组织(参与)一次广场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城区醒目位置设置大幅宣传标语;印制《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传资料500份,并将宣传资料分送到县政府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和群众手中;同时,全县工程建设、建筑设计、设计审查、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和新墙材生产企业等关联度较高的部门和单位,也同时参与了宣传活动,全县上下营造了 “节能领跑,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墙改办还分阶段对各责任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宣传活动与节约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新墙材革新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具体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从源头抓起,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根据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编制好监理细则,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变更,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规划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及示范样板确认,抽查节能材料的送检和实体检验情况;在具体工程施工中,全面推广了外围护系统保温,对擅自修改和降低保温措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实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主要开展了节能钻芯检测和热工性能现场检测等,有效地保障了节能构造措施的实施,对工程质量达不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不予以通过监督验收。

今年以来,对全县近40个在建绿色建筑分部工程已完工但未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民用建筑工程开展了专项巡查;从专项检查中查找出的问题,并作为突破口,多次组织监督骨干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要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积极实践并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了绿色建筑中的不良行为,从而提高了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能,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规范;目前,全县民用绿色建筑覆盖率100%。(金湖县住建局:韦国梅 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