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为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

20.07.2015  16:52

 

为贯彻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清洁乡村”行动的通知》(盐办发〔2015〕49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加快建设宜业宜居集镇,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徐华明任组长,县委常委吴启标、朱玲和县政府副县长张哲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督查推进组、宣传报道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鸣永任办公室主任。15个职能部门和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委农工办参与研究制定推进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参与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县住建局承担全县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行动过程中的会议、观摩、技术培训、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活动;负责起草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各类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定整治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负责编制专项奖励资金分配计划,做好台帐资料收集、进度统计、情况分析等工作;指导编制完善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绿化水平”工作,指导示范绿地建设;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违建管控”中拆除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等工作;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市政配套”工作,指导市政配套示范街道建设;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单位庭院”工作,指导园林式示范单位庭院创建;牵头组织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行动工作考核验收;负责益林镇、东沟镇、罗桥镇、古河镇、陈良镇、沟墩镇、金沙湖、三灶镇、吴滩街道、新沟镇、阜城街道、花园街道督查工作。

县城管局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水冲式公厕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提升市场秩序“工作,指导“门前五包”、流动摊点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店招店牌”工作,指导店招店牌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配合做好“提升市政配套”工作,指导路灯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羊寨镇、芦蒲镇、板湖镇、陈集镇、郭墅镇督查工作。(傅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