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民工】金湖县“三措”促农民工工资纠纷持续下降

08.02.2017  17:34

春节期间,金湖县共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3批53人次100余万元,批次和欠薪数额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47.5%、32.3%,与2015年相比下降56.1%、41%,与2014年相比下降72.6%、84%,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持续下降,恶意欠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民工维权形势普遍好转。

一是注重源头预防。通过调研,及时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变以往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缴纳为开发单位按项目总投资的30%于项目开工前缴纳,杜绝项目帮办单位和领导说情打招呼。同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前必须通过项目工地和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

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农民工实行一人一证(身份证)一卡(银行卡),农民工工资一律通过银行代发,有关部门定期对建筑工地和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例行巡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当即启动风险预警,暂缓项目实施。

三是突出事后补救。司法、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联动开展农民工维权,通过农民工维权快捷通道、绿色通道、应急通道等渠道,打造农民工维权无障碍通道,确保农民工权益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