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三举措做好春节期间矛盾化解工作

22.01.2017  13:36

      2017年春节临近,阜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多措并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把握动态。各级调委会进一步落实调解责任制,按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信息联络员作用,为及时处理、防范矛盾纠纷激化提供信息,确保矛盾纠纷信息渠道畅通,第一时间了解基层情况动态,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提前预防,主动防范。全县人民调解员切实提高在春节特殊时期对热点、敏感问题的研判、分析和预防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了解的优势,全面深入细致地拉网式排查,密切关注基层社会动态,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超前防范,使各类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三是突出重点,有效化解。在常规排查的基础上,以镇(区)街道、村(居)、企事业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春节前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关注涉及教育、劳动、物业、医疗、消费、环境等民生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处置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结合起来,做到重点掌握,及时调处、着力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要整合力量、集中精力,尽快调处,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