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年底以来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781件

03.11.2015  08:45

  南京市人社部门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执法监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积极做好预防和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去年底以来,全市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781件,为2.53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75亿元,其中为2.12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4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立常态化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优势,强化对拖欠工资问题的日常监控。组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馆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资产变现能力薄弱的租赁型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等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常态化的日常监察机制。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主动检查、书面审查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控,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对拖欠工资涉及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用人单位,要求其列出工资清欠计划,并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按计划兑现工资;打造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设立全省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平台,构建了以“12333”、“900”举报投诉热线、网站、电子信箱四位一体的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注重发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维权咨询和投诉服务。

  建立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南京市从2005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活动。建立了劳动保障诚信评定和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对获得劳动保障诚信的用人单位,除有举报投诉外,人社部门免于日常检查和书面审查,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经过十年的努力,已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277家,其中31家用人单位被省人社厅、省信用办评为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这些诚信单位,在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针对岁末年初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较为突出的特点,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都要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会同市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等部门联合发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另外,为形成预防和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合力,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召集人、市 15个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办公制度,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社宣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