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必须年检

15.09.2015  06:26

  原标题:压力管道必须年检

  广州日报讯(记者杜娟)今后,广州历史遗留的“三无”压力管道要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安全评估后办理使用登记。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使用单位承担使用环节安全的第一责任、年度检查责任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为从重处罚。

  2013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压力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其输送介质往往高温高压或者易燃易爆、有毒,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上位法层面的压力管道专门立法一直没有出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填补。”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称,《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性政府规章。其中明确了管道使用单位承担使用环节安全的第一责任、年度检查责任以及对废弃危险性介质压力管道无害化处理责任。

  “近年来压力管道事故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企业没有负起主体责任,该规定明确使用管道者要履行好看护责任,每年必须年检,还要进行3至6年一次的法定检查。”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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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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