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机更新,让名城保护惠及民生

15.03.2019  09:18

  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北京市东城区草厂四条胡同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说:“北京的传统文化特色在哪里?就是胡同。如果北京的胡同都消失了,都变成高楼大厦了,还怎么记得住乡愁?我们搞现代化建设,既要把这个文化底蕴保留下来,又要让胡同居民过上现代生活,要把二者结合好。

  针对总书记的要求,住苏全国政协委员认真调研、积极献策,结合江苏实践,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建议。

  保护技艺传承,

  建立建筑营造匠师制度

  作为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委员对全省历史文化遗存了如指掌,但她认识到,江苏虽在全国各省份中保有最多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求,我省名城保护还有较大差距。

  周岚认为,对名城而言,历史城区最为关键,因为这里绝大多数还是群众生活的空间,这就决定历史城区的保护改善,不能用房地产开发式的一蹴而就、就地平衡的大规模拆建方式,而必须用小规模渐进改善的有机更新模式。

  协调名城保护和改善群众生活,扬州有经验。扬州近10年持续投入40多亿元用于历史城区的保护改善,每年从全市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支持明清历史城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和老房子修缮,并有序拆除不协调建筑,拆掉后增加“口袋公园”。目前扬州约5平方公里的明清历史城区中有“口袋公园”30多个,老百姓出门走5分钟就有一个“口袋公园”。周岚建议,国家设立名城保护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历史城区的老房子修缮和基础设施更新,由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名城保护。

  当然,也有很多城市的历史资源不集中,很分散,此类历史遗存如何整合利用?南京通过城市设计的艺术组织,将散布于城市的各个朝代的历史资源“碎片”,用城市绿道、滨水蓝道、文化步道、特色街道串联起来,形成体系化的城市魅力特色空间体系,而且组织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实现“让遗存活起来”“遗产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原汁原味保护好名城名镇,要有掌握地方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人和专业工匠。江苏的“香山帮”在这个行当里曾非常有名,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的重要组成。然而,由于传统建筑营造,是技艺与体力劳动的融合,工作艰苦,学徒时间长,收入不匹配,因此后继乏人。江苏正开展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抢救性保护、挖掘和数字化记录工程,周岚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建立“传统建筑营造匠师”制度。提高技艺传承人和专业工匠的职业美誉度和社会认同度,同时研究制定合理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修复的工程计量定额标准,提高定额标准,并将“传统建筑营造匠师领衔+专业工匠实施”作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刚性要求。

  将原生性非遗,

  纳入名城名镇保护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委员注意到:2017年10月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申报条件、要求申报者提供的材料等,都未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强调的是“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街区”等物质形态;也未吸纳目前已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内容。

  在贺云翱看来,一个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历史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他建议尽快对该条例做出修改,在有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保护规划编制等内容中,增加保护原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实行历史街区文化遗产原真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同于一般的文物或遗存,它是具有活态特征并包含居民生活生产发展需求,但又承载文化保护传承重任的巨型复合体,涉及复杂多样的保护、管理、发展要求。贺云翱认为,必须坚定“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总体要求,真正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发展并重,历史传承与环境改善的共生。

  贺云翱建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的基础性、跟踪性研究,实行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名城名镇名村在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差别化要求等问题,实行分类基础上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对策,不断提高保护利用质量和效果。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仲永 黄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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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