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梅副厅长出席中华诗词新韵学术研讨会

11.11.2016  20:02

  11月8日,中华诗词新韵学术研讨会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苏州)基地召开,教育部语用司司长姚喜双、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出席并讲话。
  姚喜双指出,中华诗词源远流长,那些震撼心灵、传之于今的不朽诗作,语言优美,音韵和谐,思想丰富,意境深邃,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日前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明确了“研究制定中华诗词新韵规范”任务。他强调,诗词作为一种雅俗共赏的文学形式,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研究制定中华诗词新韵规范,要依法推进,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遵循《汉语拼音方案》。要服务大众,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师生学习和创作儿歌、诗词等需求。要面向未来,尊重语言发展规律,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弘扬和传播。
  曹玉梅指出,江苏高度重视语言文化教育,将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纳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制作一批经典诵读教育资源片,对近1万名中小学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开展省级培训,建成近百所省级经典诵读基地学校、近百所省级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编撰出版《中华经典修身诗歌赏读大全》。成立省中华吟诵传承与研究中心,举办中华古诗文朗诵艺术交流研讨会等,为全省开展中华诗词教育活动提供了有益学术支撑。
  本次研讨会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指导,江苏省语言文字应用学会、南京大学汉语史研究所、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苏州)基地承办。来自全国近10个省(区、市)的高校专家和我省中小学语文骨干教师近60人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围绕中华诗词新韵名称、新韵规范标准以及新韵书编纂等学术问题展开研讨。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