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据中央气象台预测,今年汛期全国降水总体偏多,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5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防汛工作措施。
省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的汛期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研究、分析对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的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制定和落实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抓好防汛物资及救援物资的储备;以排查治理易由洪涝汛情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为重点,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和交通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的督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立即限期整改,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省厅强调,要加强预测,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及时发布或通报有关天气、地质等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报信息,在汛期来临之际,尤其是地处沿江沿河低洼地段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要制订周密的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确保安全度汛。要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检查,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在建工程设施出现滑坡、塌陷等安全事故;完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防御预案,组织突击修复水毁公路、桥梁,确保防汛抢险道路畅通。在防汛期间,各通行收费站要设置防汛抢险专用通道,保证防汛抢险车辆的优先通过。加大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和重点船舶的监控力度,加强乡镇渡口渡船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船舶适航检查,及时发布台风暴雨信息,引导航行船舶进港避风,及时开展遇险船舶搜寻救助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提前储备充足的防洪抢险物资、抢险机械设备,做好防汛抢险的运力准备,制定好紧急情况下车船调度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车辆调度演练,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满足防汛抗洪和公路保通工作的需要。
同时,省厅还要求严格执行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报纸、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公布预报预警、公路出行和抢险抗灾工作进展等有关信息。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组织科学施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厅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