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组织召开全省公安行政诉讼形势分析会

01.12.2015  19:24

  为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省公安行政诉讼形势,深入查找当前全省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公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力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于9月24日下午在泰州组织召开全省公安行政诉讼形势分析会。
  会议听取了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泰州市局和南京秦淮分局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汇报,系统分析了今年以来全省公安行政诉讼形势。认为全省公安行政诉讼案件发案数与败诉案件绝对数两个“上升”的态势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将持续存在。会议深入查找了当前全省公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 
  题与不足。突出表现为少数民警不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程序观念淡薄、方式违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主要原因是少数公安机关法治意识与执法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机制不完善。
  会议围绕“压降行政诉讼发案数、减少行政诉讼败诉数”的总体目标,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把行政诉讼作为公安执法培训的重要一课,强化全警的诉讼观念;切实加强行政应诉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诉能力;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二要严格规范执法,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和指导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三要健全配套制度,强化应诉工作。要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出庭应诉、庭后总结评估和沟通联络四项机制。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汇报情况,争取公安机关领导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公安行政诉讼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分管领导,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分管领导、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大队长和部分县级公安机关法制大队长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