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获全省表彰

21.06.2016  12:55

日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省水利厅获得三等奖。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中,因措施得力,我厅被安排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我厅自2013年开始开展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基建处牵头组织全省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政策指导。编制完成《江苏省水利厅加强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明方向。印发《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为失信行为划分和处罚提供依据。建立“诚信江苏水利”网站,扩大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覆盖范围,并被省政府网站吸收为农林水利专栏。

据了解,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已为1429家在我省水利项目的从业单位及其人员建立了信用档案,备案人员15554人,工程业绩信息9370条。2015年,在全部的927次招投标活动中,采用了信用报告制度,共评定了1110家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以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确定评标时的信誉分值,提高了企业在平时履约过程中更加重视合同履行,提升了从业单位的诚信意识。除工程建设领域外,在“省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审批”和“洪泛区、蓄滞洪区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2项许可中,按照《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明确划分了失信行为,并在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在水行政执法领域也成功引入信用管理手段,对违法水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在江苏水利网上进行公示,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的查办。(供稿:厅基建处 杨业政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