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议

06.06.2016  19:13

6月3日,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在宁召开,传达贯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16年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陶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日趋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14年底,厅系统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人员情况、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对内对外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产权交易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陶长生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次清查工作,他要求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和措施要落实。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分解责任;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熟悉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电脑操作的人员参加,善于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二是工作要求要落实。要抓住本次清查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确保“家底”查清查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三是责任和纪律要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要严肃纪律,防止“走过场”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陶长生要求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达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基础数据,及时维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精细管理。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入手,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落实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严控新增资产数量,防止国有资产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入账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要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控制采购风险。要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四是突出基建项目资产,实现高效管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建设期自用固定资产。要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移交、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工期较长、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可先行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分管资产的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厅财审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