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开展2015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03.02.2016  18:39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2月2日,省司法厅党委开展2015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同志代表厅党委报告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厅领导、副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局领导班子成员、两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监狱戒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厅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和年内新提拔任用的46名厅管处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2015年,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持续改进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有序组织实施了7批次46名厅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19批次44名厅管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委组织部充分肯定。 一是注重关键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重要规定。 二是注重探索创新,形成契合厅直系统实际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级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民主推荐和竞争性选拔工作。注重厅与两局、监狱和戒毒所、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干部交流选配,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三是注重常态长效,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从严管理的重点,把严肃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保障。加强年轻干部思想动态研判,指导监狱戒毒系统开展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教育培养计划。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协管工作意见,深入开展省辖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争取省辖市组织部门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