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23.08.2016  17:41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

苏财购〔2016〕41号

省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7号)的要求,现将《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试点)目录,请一并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