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妇幼保健院(所)长培训班

27.10.2014  15:24

  10月22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南京举办全省妇幼保健院(所)长培训班,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黄祖瑚到会并讲话。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妇女处宋莉处长到会作“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发展政策”专题报告。各市卫生局基妇(社妇、疾妇)处处长以及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黄祖瑚指出,今年以来,各地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妇幼卫生工作关系到占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很好的政治、组织和工作基础,但同时也面临行政机构改革、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以及生育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压力。希望大家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现实问题;更要放眼长远,科学应对新挑战。

  黄祖瑚要求,现阶段,各地既要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着手谋划下一阶段妇幼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正确把握机构发展方向。 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妇幼保健的公益性质,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和坚持“儿童优先 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既不走一般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发展道路,也不走单纯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道路。在机构内设科室、技术发展、人员配备以及环境布置等方面,要体现妇幼保健工作特色,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和评审标准。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服务资源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积极协调,从管理上进行分流和疏导,妥善解决供需矛盾。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想方设法扩大服务供给,增强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三是要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 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三好一满意”等活动,进一步优化和重组保健业务和临床诊疗流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控制,促进医疗保健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落实,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全行业管理。 行政部门要立足全行业,依法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机构和人员准入和日常监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对辖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等职责,共同维护好妇幼保健服务市场秩序。

  培训班还邀请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处长张正东作“妇幼保健科研选题及标书撰写”专题讲座。同时,对全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考核结果通报和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