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违规占用高层建筑避难层被依法查封

03.05.2017  23:22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中商万豪综合楼监督检查中发现,擅自将避难层作为员工宿舍使用,现已查封并责令南京银城物业有限公司对该部位及时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中商万豪大楼高层建筑,为该楼第十五层避难层被设置为员工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大楼人员将缺少一重要紧急避难场所,鼓楼消防大队及时对该宿舍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南京银城物业有限公司对该部位及时进行拆除,恢复高层建筑避难功能。

  避难层是高层建筑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能私自改变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