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颐达“一女二嫁” 专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03.07.2019  16:53

      (原文章作者《法制日报》)钱交了,铺子也装修好了,可是商场却迟迟不开业。提起两年前承租月星家居商铺的事情,家住江苏南通的曹先生心里很窝火。

      曹先生从事吊顶装饰的生意已有十余年了。他告诉记者,2017年11月份,自己在月星家居南通店承租了商铺,并缴纳定金、质保金等各项费用8.5万元,花费50多万元对店面进行了装修。但让曹先生没想到的是,当初月星家居方面承诺2018年3月15日开业,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商场仍未开业。

      与曹先生面临相同遭遇的,还有其他120余家商户,承租了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东路大达国际商业广场的商铺。据记者了解,该项目包含23幢1-7层及B27幢地下1层房屋在内,经营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开发商是南通颐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颐达”)。

      记者调查发现,商场无法开业的根源,竟是开发商“一女二嫁”:2014年8月,南通颐达与月星家居签订了《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明确将商场授权委托月星家居负责开业和经营。之后,南通颐达在没有与月星家居解除合同关系的前提下,又将商场出让给了红星美凯龙,而后者则是月星家居的市场竞争方。

      由此,围绕着项目经营权究竟归谁所有,两大国内家居巨头在江苏南通拉开了旷日持久的“争夺战”,而无辜沦为“池鱼”的小商户,只能苦苦等待结果。

      百余商户迟迟无法开业

      事情还得从五年前说起。2014年8月31日,月星家居与南通颐达签订《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由南通颐达授权月星家居在上述商场上使用“月星”品牌,同时月星家居全权负责商场的开业和经营,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

      2017年11月2日,月星家居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在南通金石大酒店举行了“月星家居南通商场全球招商发布会”。彼时有媒体报道称,除了当地政府领导和月星家居集团高层莅临现场之外,还吸引了来自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家代表、各界投资客户近800人参加。

      “当时,我也参加了他们举办的项目招商发布会。”曹先生回忆:11月3日,他来到月星家居南通商场招商中心,租了一间位于商场二楼的商铺,经营面积约为540平方米。在签订相关租赁手续之后,曹先生向招商中心缴纳了6万元定金和2.5万元质保金。之后,他就收到了对方通知进场装修的消息。

      “我花了50多万元将铺子装修好,但商场却始终不开业。”曹先生气愤地说,月星家居在招商的时候宣传称2018年3月15日就会开业,可是开业时间却一再推迟,至今仍没有开业,这让他的心凉了半截。

      曹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记者随机走访了多家商铺,其中经营美国某品牌电器的商铺负责人刘女士介绍,2017年11月3日,她向交了4元定金和2万元质保金,承租了这间200多平方米的商铺。“早在2018年3月份就已经装修好了,装修费用花了20多万元,同时还向厂家预定40多万元的电器,但眼下也无法开业。”刘女士表示,拖一天对商户来说就是损失。

      随后,记者从月星家居南通店招商中心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大大小小的121家商户进驻,其中有近90家商户进场装修,且多数都已接近完工。商户的经济损失包括装修费、原材料采购费、定金、质保金等各项费用高达数千万元。

      商场涉嫌“一女二嫁”

      至于为何迟迟不开业,月星集团法务副总监裴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是我们不想开业,而是开发商不让我们开业。”,他解释,之所以商场至今无法开业,是因为南通颐达与月星家居签订上述合同之后,又在月星家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商场出售给了红星美凯龙,导致商场发生“一女二嫁”的闹剧。

      2018年9月7日,南通颐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月星家居提出要求解除合同。对此,月星家居回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明确商场开业时间。

      就在2018年12月10日,南通颐达与红星美凯龙子公司南通红美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成交价格为4.5亿元。

      据裴岚介绍称,在得知该商场被办理产权转让备案登记后,月星家居第一时间联系到南通颐达董事长李再旺,并将公司态度明确告知对方:一是请他不要将商场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会引发广大商户恐慌;二是为了遵守已签的合同和保障商户的利益,月星家居愿意以与红星美凯龙的相同价格买下商场。

      “为此,我方主动与南通颐达沟通了10次以上,并再三表明愿意搁置争议,合同纠纷则由法院裁决,先将商场开业以保障广大商户的权益,减少商户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裴岚告诉记者,“这些合理诉求均被该公司董事长李再旺拒绝,从而导致商场不能开业,并引发商户多次维权,甚至拉横幅向月星讨说法,这让月星在经济、品牌和形象上都受到很大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18年7月27日,南通颐达就已经与红星美凯龙达成了一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记者注意到,这份协议中明确提到:“鉴于南通颐达就销售物业与月星家居签订了《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南通颐达应该解除该合同并根据红星美凯龙要求全部或部分清退现有招商商户,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南通颐达自行承担。”

      对此,裴岚表示,在明知月星家居拥有商场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仍坚持与南通颐达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红星美凯龙存在恶意商业竞争之嫌。

      此前的2018年11月份,数十位商户在月星家居南通店招商中心门前,手持印有“南通月星还血汗钱”的横幅进行维权。2019年1月份,四十多位商户自发组成了维权小组,又来到月星家居上海总部讨说法。商户的诉求很明确,要求月星家居兑现承诺组织商场开业,否则退还相关费用,并补偿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损失。

      对此,裴岚向记者回应称,因与南通颐达存在经营管理的合同关系,月星家居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均向商户出具了票据,“但在与南通颐达、红星美凯龙进行诉讼的过程中,月星家居已经无权单方处置此款项”。

      “对广大商户的损失与焦虑感同身受,目前月星家居已经查封南通颐达的相关房产,这也保障了商户的损失,最终赔付能够落实。”裴岚告表示,他们会积极关注并妥善处理此事,同时近期将对商户的损失进行统计造册,以便他们后期维权有依据。

      商场“闹剧”究竟谁担责

      为早日解决商场开业问题,月星家居2018年11月21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南通颐达继续履行此前双方签订的《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同时请求反映对涉事房产进行了查封保全。

      2018年12月24日,月星家居又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颐达与南通红美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同时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月星家居的损失。

      然而,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今年2月份,在涉案商场被查封后,且案件未审结之前,

      红星美凯龙方面已通过电话等方式约谈了众多商户,并在招聘网站上发布其广场开业所需的各类岗位招聘广告,营造出了该商场将由其负责开业及管理的氛围。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李建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双方签订的《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来看,南通颐达应当保证对商场具有合法所有权、不得转让商场产权,且不得交由第三方经营。然而,该公司现在却将商场转卖给第三方,显然已经违背了合同严守的原则,构成实际违约。

      “合同严守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言而有信、言出必行,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李建星认为,南通颐达的违约行为将产生“外溢”效应,直接导致月星家居无法履行与签约商户的合同,影响大量中小型商户的生产经营,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还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刺激背信的经营行为,污染诚信守信的商业氛围。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法专家刘维表示,红星美凯龙与月星家居实际上同为家居行业的经营者,双方存在竞争关系,而红星美凯龙在明知月星家居与南通颐达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仍单方面与南通颐达签署家居广场购买协议,且以南通颐达解除该协议并清退商户为合同义务,此行为损害了同行经营者月星家居及广大商户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商业道德,为抢占市场而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另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市场相关主体因出现无序竞争,涉及众多群体利益并在引发了一波又一波集体维权未果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干预,并应协调化解相关纠纷,必要时应依法责令相关方先行开业以维护社会稳定及保障群体利益。”

      记者从月星家居方面还了解到,前不久,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南通颐达继续履行与月星家居所签署的《品牌许可使用与经营管理合同》。对此,南通颐达不服判决,遂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相关案件还在审理中。

      对于上述有关问题,记者随后联系了南通颐达,该公司董事长李再旺表示,“这事情况比较复杂,回头我会做出书面答复。”记者又拨打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开的全国热线电话,接线员表示会将相关问题转交给公司负责新闻媒体的部门。之后,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董事长车建兴,对方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又向其发送了采访提纲。

      截止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南通颐达、红星美凯龙的任何回复。对于涉事商场的经营管理权最终归谁?涉事商场何时开业?商户的经济损失又该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