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集中开展打击犯罪“春雷”行动

17.01.2015  03:42

  1月10日凌晨,海门市公安局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金某。经查,当日凌晨,金某搭乘受害人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海门市工业园区宝兴村地段时,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欲对王某实施抢劫,后被当场抓获。这是南通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犯罪“春雷”行动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快速破案的一个缩影。

  为提升打防管控成效,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社会治安安定,南通市公安机关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期间,开展打击犯罪“春雷”行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个人极端暴力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抢骗”、“黑拐枪”等严重侵害民生利益的团伙、系列、流窜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犯罪。

  “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秦剑平在春雷行动部署会上强调。全面分析、准确把握南通本地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对大要案件做到“零积案”、黑恶犯罪“零容忍”、多发性侵财犯罪“零懈怠”,有针对性地组织侦破会战。精确高效打击犯罪,始终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办案。尤其春节临近,抢劫、盗窃、诈骗等民生侵财案件多发,各级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通州警方快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1月3日7时许,犯罪嫌疑人瞿某在通州区金沙镇雪村小吃部门前,因生意纠纷与蒋某等人发生争执,后持刀将蒋某等人砍伤。到案后,瞿某对故意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此次行动市公安局多警种部门联动,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合成作战,以高压态势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各级公安机关分别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打击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