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打造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新模式

04.11.2016  03:0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南通警方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为切入点,着力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水平,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形成了“全员处警让群众少等待、电话引导让处置高效率、统一标准让定责有尺度、网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南通模式”。

  “‘一把尺子’量责任,挤压了自由裁量空间,事故认定复核连续三年保持20%的下降趋势。日前,南通交警支队被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确定为“事故定责随岗培训基地”。

   八十八种情形定责有了标准 事故定责一把“尺子”量长短

  2014年7月,交警专门抽调了20名业务骨干,启动汇编编撰工作,历时半年多编撰完成,从全市1000多个典型案例中精选了100个案例,按照依法定责、公正定责、说理定责、公开定责“四项原则”,对5大类88种情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划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责任认定的理论统一、违法行为的作用统一、证据采信的标准统一和认定把握的尺度统一,做到“一把尺子量责任”,避免了过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标准不一、随意性大的弊端。目前,南通支队还担负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赋予的实战训练课题研究任务,起草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讨论稿)》。

  执法人员不专业也是制约和影响事故处理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南通警方将事故处理专业队伍建设,作为打造职业警队的重要内容,按照懂辖区概况、懂现场防护、懂现场勘查、懂现场绘图、懂事故定责,会说理执法、会现场调解、会群众工作“五懂三会”的要求,实现“全警参与、全面覆盖”,年度不少于3个月的事故处理轮训,做到交警人人都会处理事故。并且打破侦查民警专职接处警模式,推行“全员接处警”,以中队为单位,出警区域网格化,人人接受出警指令,人人参与事故处理。同时,研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规范事故现场数据采集标准,采用摄影测量技术,实现自动测量、保全、补测及恢复数据,自动生成实景现场图、比例图,全程无线数据传输,实现了现场处置快、数据采集准。

   建立人民陪同员参与制度 “开门”执法提高透明度

  “从过去‘关门’认定事故到现在的‘开门’执法,让交通事故处理在阳光下进行。南通警方创新推行“人民陪同员制度”。从2009年起探索推行“人民陪同员制度”,分级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法官、行风监督员、法律工作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作为交通事故案件会办人民陪同员,在一定范围内参加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协调、会办和责任认定,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风警纪监督,进一步提升了交通事故调处的透明度和成功率。7年来,人民陪同员共参与处理事故350余起,事故认定无一变更、撤销。

  此外,为确保事故案件办理的质量,交警支队还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集体会办制度、个案请示制度、审核备案制度以及动态监测制度,明确交通事故认定集体会办的范围、流程、结果应用,严格控制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出具,着力解决事故处理过程中效率不高、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规范基层行为、服务基层执法的重要途径。在实践过程中,该支队选择交通事故总量大、复核案件多的大、中队,作为事故定责质量监测点和执法调研点,动态跟踪事故处理,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帮助提升办案质量,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定责规范收集案例,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

   “互联网+交管”注入新动力 故联调快处实现民警“掌上定责”

  自去年底“南通交警”微信公众平台事故联调快处模块运行以来,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000余起。遭遇轻微交通事故,车主不用报警,也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只需拿出手机,在“南通交警”微信公众平台上点击“轻微事故快处”,拍摄、上传事故照片后,按照系统提示自助完成事故处理,迅速离开现场,到就近的任意一家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领取认定书,实现远程定责,让当事人少跑腿。

  交警支队主动融入“互联网+”发展,以民警警务通为载体,研发交通事故处理模块,实现了执勤民警“掌上定责”。同时,加快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站)和网上定责系统建设,搭建事故处理服务网上网下服务阵地,通过远程定责,实现了事故责任扎口认定、文书材料网上流转、认定结果随机领取的服务模式,缩小服务半径,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其实,早在2007年,南通交管部门就以推行“公调对接”为契机,整合激活了各类社会调解资源,加快建立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事故调查认定、交通事故裁判、人民调解、财损评估、保险理赔、司法援助等功能,实行集约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目前,南通已建成交通事故定损理赔服务中心8个,正逐步推动联调快处机制向农村地区延伸,努力解决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理赔周期长、难度大的问题。(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