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江赶海创一流 南通立足新起点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14.12.2016  16:36

  江苏省南通市南临长江,东依黄海与东海,是长三角富有江海特色魅力的全国文明城市。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争先创优的道路上,以追江赶海的气势和力度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其中职务犯罪侦查、非公企业犯罪预防、队伍建设等得到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肯定。前不久,在江苏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以“抓实换届配强班子聚力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为题,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

  (客座主持人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徐德高)

  镜头一 规范办案

  启东:“晾晒”办案过程

  “不忘初心、凝心聚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近日,在启东市检察院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关于“党员最应该和最不应该说的一句话”征集活动中,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该院案管科负责人王礼飞写下这样一句话。的确,作为一名军转干部和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正是凭着这样一种信念和一股拼劲,才能自主研发出网上监管互动平台,为该院检察业务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条件。

  据介绍,以王礼飞命名的“礼飞案管工作室”是近年来该院精心打造的品牌。王礼飞创新研发的网上监管互动平台,实现了案件监督管理的方式上由“人对人”向“机对人”的转变,从而缓解了压力、腾出了精力、释放了劳力、提升了能力、强化了执行力、更是吸引了注意力,曾先后有省内外数十家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该院实地参观学习。

  “每天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网上监管互动平台进行巡视。”王礼飞介绍,该平台涵盖办案期限预警、法律文书公开预警、涉案款物处理期限预警等7大项案件流程监管版块,只要进入互动平台,通过频频闪动的红、黄、绿三色警示灯,就可以实时掌握干警们网上办案的情况。

  “司法办案过程通过网上监管互动平台全程‘晾晒’,除了有效确保案件监管的快捷精准和案件办理的规范运行,还可以很好地解决少数办案干警“拖、懒、错、漏、粗”等问题,督促办案干警不断提升自身素能。“一室一平台”的创设,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监管的信息化、实时化、全程化,对提升案件质量和业务水平有很大的帮助。”该院代检察长陈新建说。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网上监管互动平台,共发出办案期限预警958次、风险预警案件23件、流程监控207次,实现了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存在问题网上通报、整改落实网上反馈、评价结果网上答复,有力推动了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港闸:“三专”办案模式强化生态保护

  “空气有异味,河水变色,这些都是老百姓痛恨的事儿。近年来,我院针对这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日前,记者在港闸区检察院采访时,该院代检察长瞿忠介绍了该院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中所建立的“三专”办案模式。

  据介绍,所谓“三专”,是指安排业务能力强、熟悉此类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此类案件;针对收集证据和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干警走进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进行专业性指导;加强对危害生态环境案件的专题性研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1月8日,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污染环境案,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而这起案件的办理,就是该院实行“三专”办案模式的一个缩影。该案主犯徐某是一家装修公司老板,为降低装修成本,2015年12月,他从当地一家化工厂低价购买60吨过期胶水。由于其中13吨胶水已经固化无法使用,今年1月,徐某找来罗某,让其将这些胶水随意倒掉。后来罗某又找来收购废品的刘某等3人,将这些胶水倾倒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处路边,致使当地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很快,这一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行为就被南通市环保局发现,徐某等5人相继归案。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我院安排办理污染环境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该案。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等沟通联系,在证据固定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专业化指导。”瞿忠介绍,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整改力度。

  “近三年来,我院运用‘三专’办案模式,共审查起诉破坏环境和资源类犯罪案件20件81人,其中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污染长江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检察机关的应有贡献。”谈起“三专”办案模式成效时,瞿忠深有感触地说。

 

  海门:“我要自己创业

  “小陈(化名),最近忙不忙,物流知识学得怎么样了?”“爷爷,你们来啦!物流知识掌握差不多了,等有了经验,我要自己创业!”这是近日发生在海门市某集装箱站的一幕。小陈口中的爷爷,是海门市检察院“枫林工作站”的退休检察官张永方和黄锦明,他们正在对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小陈进行跟踪回访。

  小陈16岁那年,父亲因车祸卧床养伤。母亲既要照顾父亲,还要工作,无暇顾及小陈的学业,小陈便经常旷课,最后没有考上高中。辍学后,小陈结识了不少社会闲散人员。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陈跟着这些人喝得酩酊大醉后到网吧上网,因与前台服务员发生争执,将网吧内多台电脑砸坏,并驱赶、殴打其他上网人员。

  公安机关以小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到海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检察官经过社会调查、亲情会谈,并结合案情,认为小陈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该院遂于2015年11月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9个月考验期,由该院“枫林工作站”负责对小陈进行帮教。

  考验期前期,帮教并不顺利,小陈不愿再上学,而他的年龄和学历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也不容易。一次家访时,张永方和黄锦明了解到小陈有一亲戚经营一家物流公司。经多次沟通,该亲戚同意让小陈到公司工作。为达到理想帮教效果,张永方和黄锦明坚持每周电话回访,每月上门谈心,同时还注重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一起帮助小陈。渐渐地小陈找回自信,也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考验期结束后,该院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院对涉罪未成年人推出了一系列特色帮教举措,由部分离退休干部组成的‘枫林工作站’就是我院‘无标签’帮教工作的一项成果。”该院代检察长钱国泉说,该院青年检察官还组成“海检护苗志愿队”,在中小学校举行法治宣讲11场,受教人数超过8000人次;由女检察官们成立的“爱心妈妈群”,对特殊家庭的涉罪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少年开展定向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