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毒驾女”在市区乱撞 竟称要去“追赶太阳”

01.07.2015  10:44

  南通启东一名女子吸毒后,开车在市区横冲直撞,理由居然是要去“追太阳”。日前,启东市人民法院对李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被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李某是江苏启东人,出生于1985年,初中文化。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中,李某曾承认今年1月3日至7日都在朋友家中吸食毒品。7日下午,吸食毒品后的李某驾驶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车辆,从永阳镇朋友家中出发前往市区。

  然而,在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因为毒品的作用,李某逐渐产生了腾云驾雾的感觉。车辆行驶到市区花园路菜场西侧路段时,李某彻底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驶入逆向车道,并与对向车辆发生了碰撞。

  被撞车辆驾驶员发现李某滞留在车内摇头晃脑同时双手伸出天窗挥舞后,选择了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后,李某拒不下车接受调查,同时车辆仍处于发动状态。在交警疏散周围群众过程中,李某不顾交警现场指令,突然驾车向南行驶,连闯两个红灯,并在途中强行超车,先后撞击车辆及路中央护栏,导致多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被警车拦下后,李某仍拒不下车接受调查,数分钟后倒车再次强行驾车向南行驶,后因车辆严重损坏无法继续行驶停下。为防止其继续逃窜,警员再次驾车拦在车前,此时李某仍滞留在车内并猛踩油门试图撞击警车未果,直至增援警力赶到。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在车辆密集的城市主干道行驶,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逆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听从交警指令,驾车连闯红灯并强行超车,冲撞车辆,已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李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