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检察机关共护“一江清水”东流入海

15.12.2022  11:02

  南通,位于万里长江入海口北翼,千百年来因水而生,因水而兴。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如皋两级检察机关聚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办案目标任务,一体化履职,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践行能动履职新理念。在办理一起某公司污染长江水源地案件中,南通市检察院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如皋市检察院探索性办案,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对环境资源损害后果及替代性修复方案充分论证。最终,涉案企业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现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合规经营的双重效果。该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南通市长青沙岛、开沙岛实为长江干流中的同一江心岛,因行政区划原因分属通州区、如皋市两地管辖,是长江下游原始生态环境保持较好的岛屿。近年来,由于旅游开发等原因,岛上出现烧烤烟尘污染、污水直排河流、林地防火隐患等破坏生态问题。南通市检察院发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为推动两地统一执法标准、同步治理进度,将线索指定由如皋市检察院统一管辖。在办案过程中,两级院统分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打通行政管辖“壁垒”,推动跨区域联动,实现对岛上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

  探索跨区划沟通协作。“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一个难题。立足如皋、通州、张家港、靖江四个沿江城市共处长江下游重要黄金水道区位特点,四地检察机关会签文件,构建“长江南北沿岸四地一岛”生态共治共保模式,强化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资源互用,统一思想认识和执法尺度,形成长江下游流域生态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