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19.05.2022  09:40

  中新网江苏新闻5月18日电(谷华)17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盛慧琴在发布会上说,《条例》是南通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对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群众幸福指数,巩固提升南通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着里程碑意义。

  《条例》对不文明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十五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明确了治理工作机制和举措;对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六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标准。

  盛慧琴表示,下一步,南通将持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努力使《条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