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对接

15.09.2015  00:08

      日前,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意见》,强调要重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人大重点审查的专项资金执行结果要专题予以审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列入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程,组织专题审议和视察,加强跟踪监督;对“同级审”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调研、视察。近年,随着市人大对财政预决算审查批准和监督的不断深化,南通市审计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从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制定、力量组织调配,到审计时限要求、审计事项完成、处理意见和报告等,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与人大审查监督对接体系。《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南通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强势对接取得阶段性成果。
                           坚持全覆盖审计理念,不留监督盲点
      每年审计机关都会就预算执行审计的立项、审计内容和重点的确定,事先与市人大财经委沟通和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在审计计划安排、实施审计到审计工作报告等环节,与市人大保持紧密联系,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结合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相关内容,全方位拓展预算执行审计领域,增强审计监督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围绕市人大关于“全口径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要求,市审计局扩大审计覆盖面,将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相对滞后的状况,该局组织对市属五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对公司近3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税金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以及承担政府交办事项、投融资情况进行摸底。通过调查,掌握了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发展实力和家底,为有关单位编制和审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打下了基础。
      围绕市人大关于“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要求,市审计局依托数字化审计平台,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全覆盖。该局组织10余名审计骨干在数字化审计平台中建立了数十个审计方法模型,保持对预算执行数据和审计方法模型的不断更新、完善。每年年初,审计人员在数字化审计平台中利用审计方法模型对所有78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总体分析,筛选出疑点较多的单位作为当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核查单位,每年选择一个或数个经费项目,对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从宏观层面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人大和财政部门反馈,由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审查和部门预算审核的重点方向和内容。此次出台意见中“一般公共预算要督促其编实编细”的要求即是近些年审计工作报告所一直呼吁的。
      围绕市人大关于“加强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的要求,市审计局将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实现资源节约、优势互补。在组织方式上实现“三统一”:即统一安排审计项目,统一制定审计方案,统一调配审计力量。通过制定和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五年审计滚动规划,举全局之力,完成对教育、卫生、就业、住房、养老、环保、科技、三农等涉及百姓民生的重点资金的专项审计或调查。针对专项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注重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和完善体制的层面,提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专项审计或调查的结果,都列入了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引起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由市政府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部署整改,落实意见。
      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市审计局迅速予以跟踪关注并及时反馈。该局先后对社会有较大反响的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排污费征管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公务卡制度执行中现金备付现象比较普遍、支付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监管的问题,促使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针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货物验收缺少第三方监督等问题,从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和内部控制等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该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将政府采购变更方式审批全部纳入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和批复,从严控制单一来源采购。随后该市在验收环节增加了对部分采购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对中标产品实施生产过程及原料、工艺的检查测试,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制,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了政府采购公平、有序进行。
                             强化跟踪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紧密结合市人大年度专题视察和调研工作要点,市审计局改进工作方法,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提升了监督效能。近年来,市人大预决算监督的重点由注重总量平衡的审查监督逐步向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审查监督转变,突出检查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突出对支出绩效的问责。该局顺势而为,将“收支”审与“政策”审相结合,在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真实性、合规性的同时,及时跟踪审计财税政策实施的效果,特别是跟踪监督财税部门实施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政策措施发挥作用的情况,揭示和反映政策不落实或执行走样的问题。如结合人大视察专题,对企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跟踪督查市财政出台的扶持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系列政策的落实情况。审计内容包括了10余项财政政策,扶持项目达1079个。针对审计发现的专项资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使用分散和绩效不高等沉疴积弊,市审计局从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整合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探索专项资金资本化运作方式、完善绩效目标考核及成果运用等审计建议,在工作报告中予以反映,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14年底市政府从全局“一盘棋”的角度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整合和规范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每年“同级审”期间,市人大财经委全程跟踪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批准预决算前,事先征询审计机关意见,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都会要求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紧密结合,形成对接和互补。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整改报告机制、联动机制、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和意见,明确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保证了人大审议意见的全面落实。近四年来,每年“同级审”问题整改情况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从而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通过不懈努力,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更多地转变为人大的决议和政府的决策,审计监督的实效和水平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