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推进审计全覆盖成果初显

18.04.2017  20:15

  3月28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将推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作为优化法治环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方面予以提出,并强调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落实审计建议和意见。近年来,在审计全覆盖理念的指引下,南通市审计局提高工作组织程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扩大审计覆盖范围、深化审计内容,提升审计成效等方面取得不俗的业绩,赢得了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肯定。


共资金审计监督不留盲区

  2016年起,该局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不留监督盲点。


  依托数字化审计平台,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全覆盖。该局利用审计方法模型对所有78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总体分析,筛选出疑点较多的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单位。少数单位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以及预算偏松,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浮出水面。


  制定和实施了财政专项资金五年审计滚动规划,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的目标得以实现。组织方式上实现“三统一”:统一安排审计项目,统一制定审计方案,统一调配审计力量。举全局之力,完成对教育、卫生、就业、住房、养老、环保、科技、三农等涉及百姓民生的重点资金的专项审计或调查,财政审计的整体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不留死角。2016年,该局组织对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投入及收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全力摸清对象底数,不仅对纳入国资委、财政部门监管的企业予以调查,还通过查询工商注册系统对未纳入监管的企业以及历史沿革复杂、资本组成变化较大的企业予以覆盖。查出相关企业欠缴国有资本收益、税收等累计1.55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收缴入库。


  政府投资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该局优化外部制度环境,统筹利用社会审计力量,不断创新跟踪审计方法,紧抓项目关键环节和节点,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有效地遏制了高估冒算。近3年来,核减工程造价合计12.14亿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


  同时,该局以审计工作报告为载体,将每年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其他重点专项审计或调查的结果都纳入其中,并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和完善体制等层面,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这些问题和建议都引起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推动了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面开花

  2013年,是该局全面对国有资产开展审计监督的起始之年。同年,该局针对企事业单位改制剥离资产这一国有资产管理上的盲区,组织20多名审计人员历时半年对800多家企事业单位剥离资产管理、处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市政府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无人管理土地77万余平米明确了责任主体,追回国有资金1.18亿元,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2014年,该局组成10个审计小组对全市272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使用情况展开审计调查,全面掌握了其总体规模、分布、使用及管理情况。市政府多次听取汇报,提出对闲置资产的处置要求,最终通过转让、拆迁、拍卖、置换、出租等方式盘活资产约15亿元。


  2015年和2016年,先后对市区直管公房、人民防空资产这两个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专项审计。揭示了资产管理维护,资产招租、出租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引起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陆续出台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7年2月,该局又启动了市属国有企业不动产出租出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旨在全面摸清市属企业不动产存量规模、近3年增减变动及出租情况,力图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企业理顺产权关系、盘活闲置资产、完善相关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南通基本实现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国有资产的审计全覆盖。


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初露头角

  国有资源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新领域。该局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要求,在南通“三责联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2014年8月,该局促成南通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滩涂、海洋等资源利用等,都列入了审计内容。2014年和2016年,先后在海安、海门、如东开展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南通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规划中都明确了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要求,为全市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尝试对国有资源管理的某一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计。2014年和2016年,分别对全市应急水源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全市土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促进各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国有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向纵深推进

  在市组织部门的支持下,该局建立了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库,实现了所有审计对象的审计全覆盖。2012年,南通市两办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及与暂行办法相配套的《操作指南》,将经济责任审计触角延伸至部门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在更广范围内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


  近年来,在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加大任中审计力度,2016年,任中审计比例达到41.7%;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重要岗位领导任期内轮审制度。为保持“三责联审”的生命力,南通还先后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地方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使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资源环境状况等纳入审计范畴,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断将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向纵深推进。(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