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力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化

12.11.2015  18:23

      今年10月1日起,南通市区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这是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督促物价部门提高污水排放成本、尽可能减少污水排放的新举措。
      南通市审计局在对南通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审计调查中发现,南通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无法弥补污水处理成本。市区五家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为1.2元/立方米(不含融资成本、管网建设及维护费用),高于当时现行生活用水1.02元/立方米和生产用水1.17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针对该现状,南通市审计局建议市政府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适度提高生活、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根据审计建议,经过成本核定、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程序,市物价局将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分别提升至1.1元/立方米、1.3元/立方米。该举措提高污水处理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的同时,利用价格杠杆对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也使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更趋合理化。(周娇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