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努力挖掘新媒体普法潜能

04.01.2015  16:44
 

2014年,南通市顺应时代发展,挖掘新媒体潜能,积极把握虚拟空间的法治话语主动权,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新媒体普法空间,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有效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发展。

加速“”信息传递,实现自主学法。一是普法作品更具吸引力。 全市制作各类主题鲜明、创意独特、风格自然的优秀法治微电影10余部、法治动漫80余部,并通过网络进行发布,其中如皋的交通安全普法三部曲(《如皋交警style》、《人在囧途之回家过年》、《妈妈再爱我一次》)网络点击量达到860万余人次,被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全国第十届法治动漫大赛暨首届微电影大赛中,《妈妈再爱我一次》微电影获得二等奖。 二是普法广告更具群众性。 根据群众法治需求,创作主题明确、寓意深刻的公益广告。12月1日,时长分别为5秒和10秒的法治宣传广告在南通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正式播放,首期分别以宪法和守法为主题。海安县在全国征集到优秀公益广告180余件,12件优秀广告将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渠道广泛传播,弘扬法治文化,展现了社会各界对普法的深层思考。 三是普法软件更具时代感。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开发全国首款线上竞赛、线下挑战功能的学法软件“学法达人”,答题闯关,加深法律知识。先后开展三场“学法达人”现场挑战赛,吸引了12000余人热情参与,《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

推进“”通道建设,实现便捷学法。一是开辟快速路径。 充分利用二维码存储量大、便于推广的特性,在各类普法报、普法书签上加印普法网、普法微博、普法作品等的二维码,群众只要通过智能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即可通过链接进入普法网、普法微博等获取普法内容,成为群众随身携带的普法资料库钥匙。 二是发展通讯资源。 全市9个普法专业机构全部开通手机普法短信平台,借助移动、电信公司的通讯资源优势,在新法出台、热点事件等重要节点及时编辑法律宣传、权威发布、答疑解惑等内容短讯进行群发,同时在手机报、政务通、家校通手机资讯载体上设置普法栏目,有针对性的发布普法讯息,群众只要点开短信,法律知识一目了然。全市每年发送短信百万余条。《海安手机报》每周一期“我身边的法”,一对一推送至广大市民,使70万手机用户受益。 三是抢占屏幕终端。 利用全市近300辆公交车的车载视频播放法治动漫,社会公众乘坐公交车即可接收法治熏陶。利用司法行政、公安、银行、学校等单位遍布南通主城区人流密集地的户外大型显示屏,发布违法案件信息以及新法新政解读。在全市机关及窗口单位的2000余台互动式多媒体大屏设置普法专栏,传播法治文化,日阅读人群达到10万余人次。依托市政务中心公示大屏、落地屏等信息化终端设备板等载体滚动发布法制微电影10余部、法制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办事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教育。

扩大“”平台影响,实现互动学法。一是发挥网站载体的导向力。 全市共建立专业普法网9个。各部门、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开辟普法窗口和页面853 个。建立集调解和普法为一体的大调解网络学苑,网页日均访问量300余人次。开通“家长网上法制学校”。其中重点打造了普法平台互动和反馈模块,在互动讨论中深入宣传法治观念,在答疑解惑中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六五普法以来,各类普法网站征集群众意见及建议300余条。 二是发挥微博载体的辐射力。 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设立普法微博41个,形成了南通普法微博集群,通过对热点法律事件、法律话题的讨论,形成与群众沟通的互动双向通道,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目前,“南通司法”普法微博影响力位列全国第13位,其中最负盛名的如皋“雉水寿司”腾讯普法微博粉丝已达38万余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十佳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微博”。 三是发挥微信载体的亲和力。 开通南通市“12348法律服务”微信公共平台,设置“我要学法”栏目,推送法治资讯和普法内容。全市各类专业普法微信通过信息发布、问题探讨、诉求回应、舆论引导等方式,打造了微信朋友圈内权威普法平台。

 


编校:邵建新
来源:南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