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法律服务框架体系实现“三结合”

19.01.2017  10:33

去年来,南通市司法局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过程中,紧紧抓住服务平台、服务产品、服务人员三大关键点,坚持需求导向、实战导向,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品牌形象。

一是平台构筑做到虚实结合。注重虚拟网络与实体平台的集聚整合。着力抓好12348平台建设,经市编办同意,市局组建了12348协调指挥中心。建成1234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并投入运行,各县(市)区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稳步推进。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市有6个县(市)区初步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100%,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90%。并将12348功能嵌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协调有力、优势互补的综合服务格局。

二是产品研发做到供需结合。在市律师协会增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与产品研发工作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对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分析,编制出台《南通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其中基本类产品62项,公共类产品68项。海门引入竞争机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产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竞拍。海安面向全国征集公共法律服务微公益广告,吸引了18个省市106家单位和个人参与,共评出入选作品12个。

三是队伍建设做到专兼结合。加强专职队伍建设,做大做强12348服务平台,对县、镇、村三级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加强兼职队伍建设,整合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力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登记在册志愿者达到2021人。加强队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百镇百场法律知识大培训”活动,提升村干部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分三期举办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500名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法律从业人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